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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:强迫交易 “一日游”黑导游获刑

作者: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:2017-7-25 9:00:40
    报名参加北京“一日游”项目后,却在游览途中被要求补交自费项目,乘客拒绝交钱后,不仅被导游言语威胁,还被扇了耳光。记者日前获悉,“游客参加北京一日游遭扇耳光”事件有了最新进展,昌平法院宣判,5名“黑导游”因犯强迫交易罪,分别被判处8个月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去年9月,一段“北京一日游路途加价遭拒游客被打”的视频在网上热传,引起众人关注。视频中,有游客在故宫外报了包括长城、十三陵等景点在内的“北京一日游”,但大巴车开到居庸关长城后,导游却称要想下车参观,每人需要补交160元团费,并叫来三名男性一起威逼游客。游客抗议后却被其中一人扇了耳光。最终,游客每人补交了100元才得以脱身。事件曝光后,警方分别在北京、河北等地将5名嫌疑人抓获。

    昌平检方随后提起公诉,检方指控称,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间,韩某组织陈某、李某、王某、于某等人非法从事一日游活动,并强行收取游客自费款。2016年9月17日,韩某在王府井某胡同指使陈某、李某带领游客乘坐旅游大巴车进行非法一日游活动,在车辆行至昌平区西关环岛和居庸关某停车场内时,陈某、李某伙同王某、于某采取言语威胁和暴力殴打的方式强行收取张女士、邓先生等十余名游客自费款共计1720元。

    庭审中,被告人王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无异议,自愿认罪,但辩称自己只收了600元,其余钱款不是他在车上收的,与他无关。其余4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,自愿认罪。

    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,5名被告人采用暴力、威胁手段,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。最终,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2000元,陈某、李某、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,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(任珊)

编辑:罗成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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